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注销9家排污许可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公告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对宁夏新加源化工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下达“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截至目前,9家企业均未完成整改。
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限期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函〔2020〕19号)规定“排污单位未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完成整改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排污许可证”,现9家企业的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限期整改通知书名单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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