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矿山企业瞒报事故“大起底”举报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矿山企业瞒报事故“大起底”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安办〔2023〕8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瞒报事故。2013年1月1日以来,全区矿山领域发生的瞒报事故(涉及2013年以前的瞒报事故也可追溯);
(二)举报事故。2013年1月1日以来,举报核查结果为病亡、意外死亡和不属实,且存在疑点、被反复举报的事故。
二、举报奖励
举报的案件一经查实,将按照《石嘴山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石应急发〔2022〕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举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11月底。
四、举报方式
举报地点: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石嘴山市新区行政中心信息科技大厦13楼1324室)
举报电话: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0952—2218592
大武口区应急管理局0952—2015578
惠农区应急管理局0952—3016016
平罗县应急管理局0952—6095159或
“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1050149638@qq.com
书信举报:石嘴山市新区行政中心信息科技大厦13楼1324室,邮政编码:753000
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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