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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矿山企业瞒报事故“大起底”举报的公告
时间:2023-09-12 来源: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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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矿山企业瞒报事故大起底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安办〔20238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瞒报事故。201311日以来,全区矿山领域发生的瞒报事故(涉及2013年以前的瞒报事故也可追溯);

(二)举报事故。201311日以来,举报核查结果为病亡、意外死亡和不属实,且存在疑点、被反复举报的事故。

二、举报奖励

举报的案件一经查实,将按照《石嘴山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石应急发〔2022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举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11月底。

四、举报方式

举报地点: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石嘴山市新区行政中心信息科技大厦131324

举报电话: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09522218592

          大武口区应急管理局0952—2015578

          惠农区应急管理局0952—3016016

          平罗县应急管理局0952—6095159

“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1050149638@qq.com

信举报:石嘴山市新区行政中心信息科技大厦131324室,邮政编码:753000


  

  

  

  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9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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