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宁夏志远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机关应当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终止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现决定对宁夏志远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号:(宁石)WH安许证〔2021〕000294(H4)予以注销。
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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