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社局、各有关企业:
为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实行企业分类监管,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激励企业全面遵守劳动保障各项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宁人社发〔2017〕132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采用企业自愿申报和采取“双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由三县区人社局确定参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企业名单,2021年已评为A级的企业原则上不参加2022年的评价活动,但今年发生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需要降级的除外;2021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为B级的企业可自愿申请参加,C级的企业必须参加;其它用工所在地和注册地均在我市的企业,可自愿申请参评。
二、评价内容
主要对企业2022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依法开展劳动用工等进行评价,包括企业内部劳动保障和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劳动合同制度(订立和解除劳动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情况即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等。
三、评价方式及工作步骤
采取用人单位自评和实地书面审核方式进行,同时各县(区)人社部门结合投诉举报和专项检查等为依据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自查评分阶段(2023年2月3日-2月26日)。各用人单位按照人社部规〔2016〕1号和宁人社发〔2017〕132号文件规定,对照评价内容逐项进行自查评分,认真填写《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自查表》(附件2)、并提交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及书面审查备查资料(附件3)、《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自评表》(附件4),于2023年2月26日前报送至属地县区人社局。市属国有企业书面审查资料报送至信息科技大楼8楼0817室。
(二)书面审查阶段(2023年2月27日-3月5日)。各县区人社局对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结合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信用记录等情况,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等级评价,划分为A、B、C三类。2023年3月5日前向市人社局提交初评结果。
(三)综合评价阶段(2023年3月6日-3月19日)。根据各县(区)人社局初评结果,市人社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参评企业采取按不低于15%的比例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结束后将初评结果征求发改、工信、市场监管、工会、税务等相关部门意见后进行综合认定,形成终评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
(四)建档公布阶段(2022年3月31日前)。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确定后,属地县区人社局根据企业诚信等级评价结果,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市人社局将通过门户网站和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
四、结果运用
评价结果将与企业评先、评优及上市、政策优惠、招投标和银行贷款等方面挂钩,作为开具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证明、发放企业稳岗补贴等重要依据。评价结果通过人社局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同时同步抄送发改、工信、财政、市场监管、总工会、工商联、信访、银保监、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并推送石嘴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评价为A级的企业,由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诚信等级标牌,在人社部门评比表彰活动中开辟“绿色通道”,相关审核直接通过,并适当减少劳动保障监察巡查频次;对评价为B级的企业,适当增加劳动保障监察巡查频次,在评比表彰活动中进行复核后通过;对评价为C级的企业,在列入劳动保障监察监控对象实施重点检查、动态监控的同时进行曝光和惩戒,在评比表彰活动审核中不予通过,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工作格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诚信等级评价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诚信等级评价不仅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利益,更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守法诚信环境。各县(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积极配合,确保此次评价工作按期高质完成。
(二)把握节点,认真履责。各县(区)人社局要认真履责,按照规定仔细审查企业报送的书面材料,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守法诚信评价工作步骤,把握时间节点,指定专人负责资料准备工作,准确、真实、及时上报相关表册资料。企业未按要求提供书面审查材料的,属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对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并责令其限期改正。经责令逾期不改或拒不参加书面审查的,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已参加2021年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用人单位,若发生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需要降级的,按有关程序降低诚信等级,并将违法行为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对在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用人单位应及时研究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未及时整改的,将依法立案查处,符合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的,将依法向社会公开曝光。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要积极开展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价宣传活动,通过送法上门、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倡导用人单位守法经营,广泛报道诚实守信的优秀单位,树立正面典型,坚决曝光违法失信单位,营造守法诚信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卢诚 赵丹
联系电话(传真):0952-2651939
电子邮箱:szssjc@163.com
联系地址:石嘴山市行政新区科技信息中心0817室
附件:1.2022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参评企业名单
2.石嘴山市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自查表
3.2022年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及书面审查备查资料
4.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自评表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3日
附件下载:诚信等级评价表格.doc
附件1:
2022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参评企业名单
全市52家企业参加2022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一、石嘴山市本级(6家)
1.石嘴山市善道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石嘴山市有道渡运有限公司
3.石嘴山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4.石嘴山市安道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5.石嘴山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6.石嘴山市善道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大武口区(16家)
1.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
2.宁夏镕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3.宁夏商建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4.石嘴山市银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5.宁夏华通建筑有限公司
6.石嘴山市佰德隆商贸有限公司
7.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
8.宁夏驰宇鑫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宁夏枫华豪泰大酒店有限公司
10.宁夏房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1.石嘴山市生态保护林场
12.石嘴山市林水园林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13.石嘴山市星湖春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4.宁夏东方瑞杰工程有限公司
15.昇力恒 (宁夏) 真空科技股份公司
16.宁夏恒达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惠农区(15家)
1.石嘴山市和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石嘴山市先农养殖有限公司
3.宁夏灏瀚生物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4.宁夏利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惠农区塞上富源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6.宁夏晶体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7.宁夏通润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8.宁夏升腾化工有限公司
9.宁夏万香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石嘴山市万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石嘴山市阳光润田牧业有限公司
12.宁夏金通药业有限公司
13.宁夏氟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4.宁夏晟达通循环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15.宁夏集顺物流有限公司
四、平罗县(15家)
1.宁夏森萱药业有限公司
2.宁夏金海沃德科技有限公司
3.宁夏蓝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4.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宁夏金海宏昇化工有限公司
6.宁夏新龙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宁夏滨河永泰化学有限公司
8.平罗县滨河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
9.宁夏森源重工设备有限公司
10.宁夏参进宁宇达冶金有限公司
11.平罗县阳光焦化有限公司
12.宁夏捷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3.平罗县万顺冶金化工有限公司鑫鹏分公司
14.宁夏杰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5.宁夏思博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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