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有力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全面发展。2020年至2022年教育经费投入分别为9.7亿元、10.4亿元和11.37亿元,年均增长率为8.27%。
我市以“保基本”为底线,严格按照各学段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足额保障各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公用取暖费等,确保学校正常运转。规范公用经费管理使用,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和学校用款需求,及时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同时,督促指导学校规范公用经费使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将有关直达资金支付数据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跟踪支出进度和流向。
此外,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做到教育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支持。2022年,争取中央、自治区教育专项资金共计3.88亿元;2023年截至目前,共安排上级专项资金2.58亿元,保障各阶段学校正常运转与能力提升建设。同时,密切跟踪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启动情况,2022年,安排债券资金6500万元支持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统筹各类资金,推动构建我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兑现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每人每月200元奖励绩效总量政策,2022年,财政部门筹措313.52万元兑现市直学校校长津贴、班主任津贴和寄宿制学校寄宿工资。保障市属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待遇,2022年,市财政安排23.62万元兑现全市教师职称评聘“地方粮票”政策。在学生资助方面,落实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中职助学金等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严格按照规定比例足额配套资助资金,资助工作实现教育所有学段、公办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个全覆盖”。我市每年受资助学生约6.26万人次,年资助金额达 4089.24万元,减轻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压力。(记者 雷永福 通讯员 穆晓莉 胡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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