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石嘴山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盘活与收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规范石嘴山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收储、盘活、调配全流程管理,破解总量指标紧缺与闲置的结构性矛盾,保障重大产业、重点招商及民生项目顺利落地,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储备和调控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管理办法》等规定,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了《石嘴山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盘活与收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调整工作科学严谨、公开透明、依法合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社会公众可以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
邮寄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26号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320室
邮编:753000
电子邮箱:hbj2655@163.com
联系电话:0952-2012826
附件:石嘴山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盘活与收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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