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征求《石嘴山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 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建议的公告
规范石嘴山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创新主体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5〕6号)及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石嘴山市科技局制定了《石嘴山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请社会各界人士将书面修改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2026年7月29日起至2026年8月29日。
二、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szsskjjgyk@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石嘴山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意见建议”。
2.信函邮寄: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世纪大道700号,信封上请注明“石嘴山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意见建议”。
联 系 人:陈 楠 郑小银
联系电话:0952-5816971 5816718
附件:《石嘴山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石嘴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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