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收购存量商品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5〕10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市辖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结合本市实际,市住建局牵头起草了《石嘴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5月6日前通过邮件、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石嘴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52-2097819 传真:0952-2097816
联系邮箱:szsszjj@163.com
附件:石嘴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石嘴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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