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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石嘴山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考核办法》和《石嘴山市农村老饭桌 运营考核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石嘴山市民政局 征集时间:2025-12-25-2026-01-2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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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石嘴山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老饭桌运营管理,石嘴山市民政局起草了《石嘴山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考核办法》和《石嘴山市农村老饭桌运营考核办法》,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有关意见请于20261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952-2033141电子邮箱:mzjgsgg@163.com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行政新区科技信息中心16楼市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科

附件:1.石嘴山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考核办法

          2.石嘴山市农村老饭桌运营考核办法

石嘴山市民政局                     

20251225日                     


附件1

石嘴山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运营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标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坚持日常监测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坚持激励先进与督促改进相结合,完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绩效考核制度,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发展。

二、考核对象

全市已建成运营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三、考核周期

各县(区)民政局制定考核细则,结合实际联合财政、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每年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考核内容涵盖设施设备、人员配备、运营管理等内容,各县(区)民政局结合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一)设施设备。规范划分生活照料、保健康复、文体娱乐等功能区域,配备满足日间照料所需的休息床位、座椅、餐饮设备、卫生设备等。配备适合老年人使用的康复训练、健身、娱乐等器材,设备安全可靠,定期检查维护。按要求配备消防、应急照明等设施设备,保持设备有效运行。

(二)人员配备。负责人符合相关任职条件,护理员、康复师、厨师等人员具备相应职业资格或经过专业培训,工作人员数量与照料中心规模、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数量相匹配,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三)运营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消防安全、财务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在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内容、时间、投诉电话等信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目清晰、收费规范。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消防、食品、活动等安全措施到位。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温馨、舒适。

(四)服务成效。服务老年人数量相对稳定、服务规范、流程清晰,老年人及其家属满意度达到90%以上,在满足基本日间照料基础上,积极拓展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个性化服务,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中发挥支撑作用。

(五)加分项目。在运营模式、服务创新、资源整合等方面有突出亮点,形成可推广的经验,被县(区)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可或推广;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表彰或荣誉;积极链接社会资源,引入志愿服务或慈善捐赠,成效显著。

五、考核方式

(一)制定细则。县(区)民政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综合评估。通过现场调查、文件审阅、满意度调查等方式量化打分,全面考核服务质量。

(三)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在政府网站或民政部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

(四)抽查复检。市民政局按照一定比例组织抽查,严格督导运营考核工作有效落实。

六、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作为拨付运营经费的主要依据,具体由各县(区)民政局根据考核结果差异化确定运营补贴金额。对排名靠前、运营状态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日间照料中心,全额发放运营补贴;对考核分数低、运营情况差的日间照料中心核减补贴,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附件2

石嘴山市农村老饭桌运营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老饭桌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规范农村老饭桌运营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标

坚持季度抽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全面掌握农村老饭桌管理与运营方面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农村老饭桌运营管理服务绩效考核制度,推动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二、考核对象

全市已建成运营的农村老饭桌

三、考核周期

由各县(区)民政局统筹安排,结合实际联合财政、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采取年度全面考核与季度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对农村老饭桌运营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

农村老饭桌运营考核内容涵盖服务开展、运营管理等内容,各县(区)民政局结合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一)服务开展

助餐服务:用餐场所的卫生状况、餐具消毒情况;餐饮服务人员健康状况及操作规范;饭菜质量、种类、营养搭配是否符合老年人饮食需求;用餐人数记录及费用收支情况。

日间休息:休息区域的设施配备是否齐全、舒适,能否满足老年人日常休息需求;休息环境是否安静、整洁。

娱乐活动:活动形式丰富多样且符合老年人兴趣爱好。结合实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心理咨询等宣传活动。

(二)运营管理

设施设备:设施设备的种类、数量能够满足老年人用餐和日常活动开展需求。

人员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工作,确保责任到人。

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水平。

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卫生、安全、财务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制度上墙公示。

台账管理:建立物资采购、财务收支、活动开展等台账,全面真实反映农村老饭桌运营情况。

(三)加分项目

服务创新:拓展服务内容,除助餐外,提供健康监测、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2项及以上增值服务。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等服务。

资源整合:村集体每年投入资金支持老饭桌运营,引入企业、社会组织捐赠物资或提供志愿服务。

宣传推广:经验做法被县(区)级以上媒体报道或推广,获县(区)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奖励。

五、考核方式

由县(区)民政局结合实际,细化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满意度回访等多种方式,对农村老饭桌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在县(区)政府官网或民政部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市民政局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六、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作为拨付运营经费的主要依据,具体由各县(区)民政局根据考核结果差异化确定运营补贴金额。对排名靠前、运营规范、老年人满意度高的农村老饭桌,全额拨付运营补贴;对排名靠后、运营管理待提升的农村老饭桌,核减其运营补贴;对考核不合格、运营不善的农村老饭桌,取消当年运营补贴,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可申请下一年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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