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关于征求《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函〔2025〕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府及各部门(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石政办通〔2025〕8号)要求,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积极牵头组织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对本部门、单位负责实施或牵头起草的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府规章(共1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共41件)进行了逐件审查清理,经认真组织讨论和反复沟通,提出清理意见为:拟保留政府规章1件,拟保留规范性文件38件,拟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拟修改规范性文件1件。在此基础上,市司法局拟定了《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9月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司法局立法科。感谢您的支持。
联系人:王志鹏 联系电话:0952-2035360(传真)
附件:《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石嘴山市司法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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