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时间:2017-09-07 00:00 来源:石嘴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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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嘴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决算公开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支出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四、名词解释  

  

按照《关于做好石嘴山市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石财发[201719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情况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石嘴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财务独立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法规、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负责拟定市本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

2.负责市本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研究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

3.负责市政府确定的机关集中办公区及其公用设施的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以及物业监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等工作,协助做好民防相关工作。

4.负责市政府授权管理的国有资产、房地产日常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协同推进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指导下级政府做好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

6.负责制定接待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办法,负责市本级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政府公务接待工作,组织实施规定范围内的公务接待,协调各接待单位改善接待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7.承担机关车辆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做好车改后应急救援、调研接待、综合执法执勤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

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石政办发〔2014127号文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办公室、物业科、服务科、接待科、公共机构节能科、资产和财务管理科六个科室。核定全额预算编制2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个,工勤人员编制1名。2016年底在编在职人员18人,其中正处级领导干部2名,副处级领导干部1名,副团职干部1名,科级领导干部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副主任科员3名,工作人员6名;退休人员2名;其他人员4名,其中大学实习生3名,公益性岗位1名。公务运行车辆24辆,其中单位原有2辆(上缴财政待报废1辆),公车改革后,其他单位划拨22辆。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支出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0655137.03元,支出总计35102911.61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减少8092464.72,下降20.89%。支出减少2249652.67,下降 6.02%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655137.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22231.09元,占97.6%;其他收入732905.94元,占2.4%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5102911.61元,其中:基本支出2602717.38元,占7.4%;项目支出32500194.23元,占92.6%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为29922231.09,上半年结余结转4826966.05元。总支出为35102911.61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3494922.20元,减少3572691.11元,下降10.67%。支出总计37352564.28,减少2249652.67元,下降6.02%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119910.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增加1767346元,增加 5.46%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119910.2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基本支出共计2597131.89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26615.37元,占6.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3091.4元,占0.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184.56元,占0.2%;住房保障(类)支出175240.56元,占0.51%。项目支出共计31522778.39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522778.39元,占92.39%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898225元,支出决算为34119910.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车改后,成立公车运行服务中心,追加车辆运行经费;二是机关餐厅扩建,2号餐厅投入使用,就餐人数增加,运营模式改变,经费增加;三是我局承担全市规定范围内的公务接待,因此公务接待费年末决算支出大于预算支出;四是科技信息中心投入使用,物业服务费用增加。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97131.89元,其中:人员经费1947285.52元,公用经费649846.37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590091.96元, 2016年度年初预算为  1527699元,增加 62392.96 元,增长4.08%,主要原因是20168月新录用公务员3名,因此工资福利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2015年决算数为1676922.80元,减少86830.84元,降低5.18%

(2)商品和服务支出624656.37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为115293元,增加509363.37元,增长441.79%,主要原因是20164月公车改革,成立了公车运行服务中心,公车数量增加,车辆运行经费增加; 2015年决算数为216803.19元,增加407853.18元,增长188.12%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7265.56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为254234元,增加 103031.56元,增长40.5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住房补贴费用。较2015年决算数为419261元,减少61995.44元,降低14.79%

(4)其他资本性支出25190元, 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为增加0元,增长(降低)0%;较2015年决算数为28850元,减少2660元,降低12.69%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20000元,支出决算为2495061.71元,完成预算的99.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8700.02元,完成预算的340.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86361.69元,完成预算的86.93%2016年度“三公”经费中: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成立公车运行服务中心,共23辆公务车由我局调度使用,公务车运行费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规定范围内的公务接待量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14747.35元,下降4.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63383.96元,增长18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8131.31元,下降15.3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成立公车运行服务中心,共23辆公务车由我局调度使用,公务车运行费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相对规定范围内的公务接待量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408700.02元,占16.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86361.69元,占83.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开支内容包括: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8700.02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8700.02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维修、过路过桥费、司机出车补助等。2016年,石嘴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其中1辆上缴财政,待报废。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86361.69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086361.69元,主要用于全市规定范围内的公务接待。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235批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4963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9846.37元,比2015年增加404193.18元,增长164.54%。主要原因是:20164月车改后,在我局成立了公车运行服务中心,承接规定范围内的公务用车职责,公务车运行费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石嘴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2056000元,支出决算总额205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56000元,支出决算总额205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0平方米,共有车辆2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4,其中1辆上缴财政,待报废;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石嘴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部分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主要包括新区行政中心、三馆一中心、科技信息中心物业管理项目和机关餐厅补助项目。按照《物业服务管理考核办法》、《机关餐厅管理考核办法》等分别加强对物业服务和机关餐厅的监督管理,按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支付费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1827.24万元。从评价结果来看,项目比较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较为合理,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基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于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三、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五、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十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十七、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八、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九、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6年决算公开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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