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终止《石嘴山市
山洪灾害应急防御预案》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石政通﹝2018﹞4号
三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2018年7月22日21时,贺兰山沿山石嘴山段出现大暴雨。7月23日3时18分,平罗县汝箕沟发生700m³/s超历史洪峰流量,平罗县大水沟3时48分发生1000m³/s超历史洪峰流量的洪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我市结合实际于2018年7月23日4时启动《石嘴山市山洪灾害应急防御预案》Ⅱ级应急响应。三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积极应对,重点加强监测预报、预警信号发布、水库调度、防洪物资储备、危险地段人员疏散、电力通讯设施维护等工作,有效保障了城乡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山洪造成的损失。
截至目前,骨干水利防洪工程、交通、电力、通信供水等抢险工作已基本结束,各项灾后恢复工作正在有序开展。2018年7月27日18时30分,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解除自治区防汛Ⅱ级应急响应。按照《石嘴山市山洪灾害应急防御预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8年8月21日12时起终止《石嘴山市山洪灾害应急防御预案》Ⅱ级应急响应。
三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石泰峰书记和咸辉主席近日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市气象局要密切关注气象监测,加强预警信息研判工作力度,及时做好信息发布等工作。市水务局要认真做好水库泄洪、沟道排洪等工作,确保防洪工程安全;继续做好黄河沿岸的防汛安全检查工作,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黄河安全度汛。三县区人民政府要妥善安置好群众生活,认真排查险情隐患,加强值班值守,强化防范应对措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水务局)牵头,会同市公安、民政、交通、住建、气象等成员单位,认真总结应急响应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于2018年8月31日前将总结评估报告报市人民政府。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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