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启动2022—2023年度供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直属单位,中央、区、市属有关企业,驻石中央、自治区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市供热供暖工作,保证供热供暖平稳正常运行、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自10月24日起,全市提前开始供热供暖。现就做好2022—2023年度供热供暖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供热时间
2022年10月24日18:00启动供热。
二、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组织领导、政策研究、协调沟通、检查指导等工作,关注供热供暖能源供应形势,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全市供热供暖安全平稳运行。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要积极协调供热供暖能源保障工作。
(二)各热源和供热企业要强化责任意识,提前做好供热系统上水、试压、设备调试等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开展供热系统冷热态试运行和供热系统平衡调节,确保10月24日开始供热。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增强司炉操作人员、管网巡检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供热供暖设施巡检巡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消除隐患。
(三)各供热供暖企业,要强化安全意识、环保意识、责任意识,完善供热供暖应急体系建设,制定供热供暖突发故障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对严寒天气和突发事件准备工作,确保应急抢险人员、物资和工器具等准备充足。要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规定,做好减尘、除硫脱硝、减少污染物排放等工作。要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应急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确保突发故障时反应迅速、处置及时,保障供热供暖工作安全平稳运行。
(四)各供热和供暖主管部门及供热供暖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措施、增强服务意识水平,要根据室外温度变化,适时调整供热运行参数,提高供热质量,保证居民室温达标,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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