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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201001/2022-00047
  • 石政办通〔2022〕15号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有效
  • 2022年02月25日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金融顾问”“产业顾问”工作机制的通知
时间:2022年02月25日 来源:石嘴山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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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

“金融顾问”“产业顾问”工作机制的通知

  

三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自治区驻石有关单位

为促进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推动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与金融机构紧密互动,搭建政银企三位一体的融资服务平台,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金融顾问”“产业顾问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业务优良的金融顾问团队,和一支熟悉政策、了解市情的政府产业顾问团队,按照动态管理、适时指导、精准服务要求,推动融资与融智”“融制相结合,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快破解融资难题,促进我市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职责

(一)“金融顾问”。参与全市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引入等事项的谋划、推进、决策,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为市委、市政府在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引入等方面提出金融决策建议。帮助我市企业把脉问诊,通过常规化服务和定期针对性互动,为企业提供金融政策、信贷管理、服务流程、支付结算等个性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掌握金融知识、熟悉金融政策、健全风控体系。实时了解我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和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引入中存在的金融困难,为重大项目或重点企业制定融资规划提供咨询、建议,协调解决融资需求。

(二)产业顾问通过对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基于专业视角的产业政策辅导服务,帮助金融机构和企业更好把握辖区产业发展趋势,实时动态了解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发展前景和预期风险,指导金融机构更好支持产业发展,提升金融支持产业发展可持续性。通过深度分析市场环境、竞争格局、发展趋势、上下游价值链帮助金融机构厘清支持产业发展思路、明确信贷投放重点帮助金融机构开展产业支持战略规划,制定具体支持方案配合开展政银企恳谈会,宣讲石嘴山市产业发展政策。

金融顾问”“产业顾问应严守在开展双顾问工作中获知的有关信息,不干预企业或金融机构正常生产经营,并帮助协调解决其他未尽事项。

主要任务

(一)建立双顾问专家库

1.金融顾问专家库。人行石嘴山市中心支行和石嘴山银保监分局牵头建立金融顾问专家库,负责确定专家库成员的条件,开展审核、管理、服务等工作,首批金融顾问不少于30人。

2.产业顾问专家库。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建立产业顾问专家库,专家由政府机关人员组成,从我市委政研室、工信、发改、财政、农业农村、文旅、商务、自然资源、林草等主管部门,各县(区)、各园区产生。产业顾问一般须在本部门从业5年以上,熟悉行业国家产业政策、石嘴山市行业发展状况等情况对所属领域有一定建树或阅历的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首批产业顾问不少于10人。

经审核确定的双顾问专家,由石嘴山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颁发聘书,聘期2年。

(二)建立重点服务企业库

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草中心等有关单位配合,筛选我市具有发展潜力、有贷款、发债、上市需求的企业,建立全市重点企业库(首批企业不少于30家),并根据情况动态调整。

(三)开展双顾问服务

根据建立的重点服务企业库,由人行石嘴山市中心支行、石嘴山银保监分局统筹安排,按照一个金融顾问帮扶1-2家企业的方式,明确到人,前往企业开展结对子、固定式、常态化金融服务工作,实行定点捆绑、定期跟踪、适时指导、全程服务。产业顾问原则上一对多服务金融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协调产业顾问开展服务。双顾问的对接服务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四)实行双顾问动态管理

双顾问人才库和对接企业名单库实行动态管理。顾问因工作调动等原因无法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由所在单位安排接替人选,报双顾问牵头部门备案,经审核后予以解聘并收回聘书。对于经营管理混乱、运转不正常、盈利或扭亏无望,且不配合顾问工作的重点服务企业,由委派的金融顾问提出申请,经企业主管单位核实后,可将该企业剔除对接企业名单库,并由企业主管单位安排新的企业进入名单。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人行石嘴山市中心支行和石嘴山银保监分局具体牵头负责金融顾问工作,市金融工作局具体牵头负责产业顾问工作,制定推进措施,确保工作落实落细。产业顾问相关配合单位,要全力支持报送符合条件的人员。金融监管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双顾问”机制推动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督促协调各金融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组织机制。不定期组织开展金融政策集中宣讲活动,组织金融顾问团队为各县区、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提供金融培训服务;根据需要组织产业顾问对金融机构开展产业政策培训。每年召开一次双顾问座谈会,通报年度工作情况、研究下一年度顾问工作计划。

(三)监督机制。金融顾问由人行石嘴山市中心支行、石嘴山银保监分局负责制定监督办法,人行石嘴山市中心支行负责总结金融顾问服务工作成效和经验,提出下一步意见建议,在每季度末将金融顾问服务工作报告报石嘴山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产业顾问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随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年底评出表现突出的金融顾问”“产业顾问金融顾问由人行石嘴山市中心支行向石嘴山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名,产业顾问由市金融工作局提名,由石嘴山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对金融顾问”“产业顾问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四)严格纪律。双顾问代表我市金融机构和政府工作形象,在服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敬业、专业地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侵害企业商业秘密,不得透露内幕信息。要遵守廉洁纪,坚持免费服务,不得借机谋取私利,不得直接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五)做好宣传。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定期以工作动态、简报等形式,及时总结顾问服务成效,并及时宣传服务的经验做法,共同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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