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经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自2024年10月29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10月28日。
附件:1.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石嘴山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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