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第一届法律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新一届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本届法律顾问聘期已届满,参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五届法律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法律顾问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56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聘任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第一届法律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新一届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现将有关通事宜知如下:
一、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第一届法律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张凯福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主任:牛志军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主 任:司红瑞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委 员:马宁华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仲裁办主任
姜绍燕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公职律师
李 娟 市司法局立法与法制监督科科长、法律援助律师
韩海龙 市司法局立法与法制监督科副科长、公职律师
宋 健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公职律师刘印杰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三级高级警长、公职律师
张 健 市委党校经济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张豫市公证处党支部书记、主任
李元晋 市律师协会会长、宁夏信援律师事务所主任
孙吉华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宁夏宁聚易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远鸿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宁夏鑫源律师事务所主任
黄建农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宁夏塞北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 琼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宁夏致和律师事务所主任
闫雪萍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宁夏石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蔡树志 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宁夏致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永锋 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宁夏剑平律师事务所主任
孙立文 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宁夏大潮人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泽东 宁夏鑫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田泽革 宁夏宁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郑玉涛 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虹艳 宁夏知升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玉宁 宁夏宁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婧芳 宁夏宁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剑 宁夏致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耀强 宁夏众和众律师事务所主任
罗少忠 宁夏宁众(平罗)律师事务所主任
石宏成 宁夏崇源律师事务所主任
林 义 宁夏颐升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 鑫 宁夏秦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包春梅 宁夏宁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 涛 宁夏致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 青 宁夏信援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小军 宁夏塞北律师事务所律师
雍智英 宁夏天地奔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律师
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委员兼任立法、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
二、新一届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
团 长:张凯福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第一副团长:牛志军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团 长:司红瑞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元晋 市律师协会会长、宁夏信援律师事务所主任
成 员:姜绍燕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公职律师
韩海龙 市司法局立法与法制监督科副科长、公职律师
陈 坤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员、公职律师
孙吉华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宁夏宁聚易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闫雪萍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宁夏石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蔡树志 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宁夏致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田泽革 宁夏宁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郑玉涛 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虹艳 宁夏知升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玉宁 宁夏宁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婧芳 宁夏宁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剑 宁夏致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市政府法律顾问同时兼任法律咨询委员。
市人民政府第一届法律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新一届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聘期三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法律咨询委员会和法律顾问的日常工作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负责。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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