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石嘴山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石嘴山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19年11月18日
石嘴山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及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为加强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等规定,现将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职责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为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其共同职责是:
(一)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履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局属各单位都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认真履行其职责。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和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
(三)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部署、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单位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工作措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并督促落实。
(四)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本单位及文化旅游广电行业容易发生事故的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形成闭环管理。
(五)加强对本单位车辆的管理。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严禁出私车、酒后驾车、疲劳开车,并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定期对所管车辆进行安全检测,发现隐患,立即纠正;督促检查车辆安全设施的落实。
(六)发生文化旅游广电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按照事故等级、时限逐级上报,重大以上的事故可以越级上报,并积极组织协调事故的援救、善后处理,并配合事故的调查工作,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一)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化和旅游部及自治区、石嘴山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具体部署,认真实施《安全生产法》,研究解决文化旅游广电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
2.认真履行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确定的文化旅游广电安全生产职责,负责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和保险工作。
3.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等各类会议,适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文化旅游广电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的对策和措施,考核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落实情况。
4.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通报文化旅游广电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或隐患进行调研,组织、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并实施挂牌督办。
5.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广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是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石嘴山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审定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计划、措施,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批准重大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改善安全生产劳动条件。
4.检查考核同级副职和局属各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5.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决定重大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决定安全工作的奖惩。
6.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1.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责分管具体行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负责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2.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
3.督促分管部门制订应急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4.组织分管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专项方案,指导督促组织实施。
5.定期带队督查分管领域文化旅游广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工作计划,起草、印发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筹备有关会议,具体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活动。
2.及时分析研究局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
3.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岗位培训工作。
4.做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办公室
1.履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安全生产职责。
2.负责局机关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负责对财会人员、保密人员等特种岗位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4.负责全局计算机保密管理工作。
5.负责节假日和重大节日期间,机关安全检查和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局财务安全管理工作,编制审核年度安全工作经费、购置有关工作设备、器材。
7.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法规监督科
1.履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共同安全生产职责。
2.负责拟定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电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制定,定期汇总、通报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负责对全市文化旅游广电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5.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6.负责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产业发展科
1.履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安全生产职责。
2.负责督查旅游项目的安全设施同步实施。
3.加强重点旅游产品、旅游项目的安全开发与推广。
4.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公共服务与广电科
1.履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安全生产职责。
2.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督查。
3.负责指导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感染力的安全生产文艺精品。
4.负责我局主办或承办的全市群众性公共文化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5.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五)文化旅游促进科
1.履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安全生产职责。
2.加强重点旅游商品、旅游线路的安全开发、推广,负责旅行社组团来我市旅游期间的安全指导和督查。
3.负责我局主办或承办的全市重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落实文化旅游节庆活动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4.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六)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1.履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安全生产职责。
2.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文化旅游广电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文化旅游广电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3.在全市文化旅游广电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培训,督促指导重点企业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
4.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七)文化馆
1.履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安全生产职责。
2.负责利用基层文化阵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3.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制度建设、制度落实、应急预案制定、预案演练、宣传、教育、培训、设施设备管理,安全工作检查。
4.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八)图书馆
1.履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安全生产职责。
2.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制度建设、制度落实、应急预案制定、预案演练、宣传、教育、培训、设施设备管理,安全工作检查。
3.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九)博物馆
1.履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安全生产职责。
2.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制度建设、制度落实、应急预案制定、预案演练、宣传、教育、培训、设施设备管理,安全工作检查。
3.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文管所
1.履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安全生产职责。
2.负责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文物保护应急预案制定、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培训。
3.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4.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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