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201017/2024-00001
  • 石党农领办发〔2024〕3号
  • 石嘴山市农业农村局
  • 中共石嘴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有效
  • 2024年03月11日
石嘴山市2024年推进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24年03月11日 来源:石嘴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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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2024年推进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的决策部署,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持续推进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促进农业农村全面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将实施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作为加快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载体,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农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农村改革、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民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24全市195“一村一年一事”全部顺利完成,农民群众知晓率达9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在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上取得新进展,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实现新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三、推进措施

(一)压紧压实责任。建立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市委农办牵头、各县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的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协调推进机制。市直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主动认领需办理的“一村一年一事”事项,并积极与对应自治区厅局对接,做好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同时要在本部门包抓事项中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并协助各县(区)做好“一村一年一事”的办理落实。各县(区)党委、政府要积极与包抓部门联系对接,推动形成有效工作措施,确保各级各类事项的落实。

(二)实行五级联动。“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事项原则上由村“两委”组织实施,村监会监督,提倡就地取材,村民投工投劳建设,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政府给予扶持。属于县、乡、村三级办理事项,由县区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属于地级市办理的事项,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属于自治区办理的事项,上报自治区党委农办协调落实。

(三)深化清单管理。按照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清单管理要求,建立“一村一年一事”年度任务清单,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完善建、运、管机制,抓好对建成项目的运行管护,每个行政村将一村一年一事行动项目按照年份进行编号,建立项目数据库,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建立“一村一年一事”长效运行和管理办法,一年接着一年干,确保干一件成一件,保证项目质量。

(四)定期报告通报。各行政村要充分发挥村监会作用,全程监督项目实施,保证“一村一年一事”工程进度质量。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工作推进落实定期报告和调度通报制度,实行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由市委农办每月汇总通报项目落实进度情况。

(五)统筹整合资金。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抓好项目实施。“一村一年一事”项目实施要与乡村建设、生态环境、交通、水利等工程项目紧密结合,实现各个部门之间、自治区、市、县(区)、乡镇、村各级之间工作有效衔接。对于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类项目,允许相邻的2-3个村共同谋划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对照任务清单,压实部门和乡镇责任,把“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抓好落实。

(二)强化项目管理。切实管好用好项目资金,保障“一村一年一事”行动的资金需求,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严格项目管理,严把项目实施、监管、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做到干一件成一件,真正把“一村一年一事”办成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微信、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对项目阶段办理进展、项目取得成效等情况要向群众公开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升农民群众知晓率。大力宣传推广“一村一年一事”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营造推动工作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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