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我市企业知识产权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做好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版权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在石嘴山市政务服务大厅暨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石嘴山)建立石嘴山市知识产权便民公共服务站。
一、设立目的
知识产权便民公共服务站(以下简称便民公共服务站)是由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设立,围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版权等知识产权工作,面向全市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咨询和指导,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为辖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免费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品牌经济与产业发展、区域发展深度融合,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工作
1.积极开展公益服务。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便利化检索服务,逐步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网通办”。
2.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围绕“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面向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检索、产业检索分析、行业规划研究、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业务交流合作、专利导航等综合性公共服务。
3.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面向企业、园区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管家式”服务。
4.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乡村振兴。在农产品种植业、养殖业、加工流通业等产业链中,特别是品种培优、烘干仓储、冷链保鲜、农业机械等技术领域,积极开展专利信息、地理标志、商标品牌、查询检索等服务,加速农业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转化形成农业现实生产力。
5.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宣传推广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外观设计专利检索公共服务系统、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等信息公共服务产品。
三、有关要求
1.设立便民公共服务站是落实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便民公共服务站要增强工作责任感,选派配备专业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确保便民服务站的作用充分发挥。
2.便民公共服务站按要求设置岗位及配备工作人员,规范悬挂牌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建立基本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并有记录。
3.便民公共服务站工作人员应当廉洁自律,文明服务,依法依规完成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对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建议和取得的经验要及时报告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做好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附件:石嘴山市知识产权便民公共服务站工作制度
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4年9月18日
附件
石嘴山市知识产权便民公共服务站工作制度
第一条 石嘴山市知识产权便民公共服务站(以下简称“便民公共服务站”)是由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建立,为辖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免费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第二条 便民公共服务站坚持“政府推动、部门引导、企业主动”的工作原则,为辖区市场主体知识产权发展、维权提供服务。
第三条 工作职责:
(一)积极开展公益服务。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便利化检索服务,逐步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网通办”。
(二)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围绕“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面向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检索、产业检索分析、行业规划研究、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业务交流合作、专利导航等综合性公共服务。
(三)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面向企业、园区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管家式”服务。
(四)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乡村振兴。在农产品种植业、养殖业、加工流通业等产业链中,特别是品种培优、烘干仓储、冷链保鲜、农业机械等技术领域,积极开展专利信息、地理标志、商标品牌、查询检索等服务,加速农业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转化形成农业现实生产力。
(五)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宣传推广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外观设计专利检索公共服务系统、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等信息公共服务产品。
第四条 本制度自2024年9月1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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