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2024年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石嘴山市2024年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2024年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更大力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全国两会、第二届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营商环境全方位提升推进大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扎实推动营商环境便民利企举措落细落实,切实优化市场环境、政务环境、要素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任务
(一)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推行“1+N”联办服务,稳步推进证照联办服务由食品、药品等领域向卫生、烟草、道路运输等更宽领域扩展。加强经营主体数据监测和经营地址、注册资本认缴等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虚假登记注册行为。建设“一照通办 一码通行”系统平台,实现多个行业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一次申请、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区内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能力与水平。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专项行动,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备案、评估评审等事项全部纳入清单,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无纸化报建审批和数据归集共享,拓展深化工程建设项目远程视频勘验审批,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智能审批。建立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积极推进“13+1+7+N”事项“一件事一次办”。落实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和向基层延伸试点,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
(三)着力打造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持续优化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接入服务,推行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建立“一码关联”地籍调查新机制,推行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预告登记与预告抵押登记等业务“合并办”。实施“技能石嘴山”行动,优化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扩岗。深入实施就业创业优先工程,加强重点民营企业用工和政策保障。引导金融机构有序开展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抵质押融资业务,加大对企业的融资支持。推行企业所得税“一键申报”,加大税收优惠力度,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四)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制定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事项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探索跨层级、跨部门涉企“综合查一次”改革。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和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审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推行柔性执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等非强制性手段。探索优化小微企业破产审理方式,深化破产“府院联动”。建立企业财产处置“预处罚”等善意文明执行新机制,审慎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五)着力打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选树培育一批新优质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开展“僵尸车”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城市管理。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打好绿色低碳发展攻坚战,巩固贺兰山生态修复治理成果。开展企业纾困帮扶专项行动,建立涉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推动涉企政策精准直达快享。聚焦“六新六优六特+N”产业发展,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园区承载能力。
三、工作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园区)、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头号工程”摆在突出位置,亲自研究和部署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结合工作实际,强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体验感和满意度。
(二)完善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园区)、市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制度、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会商制度、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形成推进工作强大合力。各指标牵头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任务在即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各配合单位要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凝聚合力抓好落实。各县区(园区)、市直各部门要多渠道、多载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加大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的总结推广力度,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互促互进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市发改委、市审批局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政策举措落实。对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加大跟踪监督、督查督办,着力纠正政策不落实、服务不到位、执法不公正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对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以点带面推进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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