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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郝历勇等50名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的通知
时间:2025-04-14 来源: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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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劳社部发〔2002〕8号),经2025年4月11日石嘴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议研究,拟对郝历勇等50名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结论附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公示期内,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书面材料等形式,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此次鉴定人员情况进行监督。经查证确有问题的,将不予办理手续,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电话:0952—2024523  


附件:石嘴山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名单.xlsx




石嘴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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