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关于征求《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宁政规发〔2024〕5号)要求和市人民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市司法局积极牵头组织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对本部门、单位负责实施或牵头起草的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57件)进行了逐件审查清理,经认真组织讨论和反复沟通,提出清理意见为:拟保留38件,拟废止13件,拟宣布失效4件,拟修改2件。在此基础上,市司法局拟定了《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5月1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司法局立法科。感谢您的支持。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952-2035360(传真)
石嘴山市司法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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