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平罗县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保障2021年元旦期间燃气企业安全运行,12月24日至25日,平罗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对3家液化气储备站、12家加气站进行了安全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就各企业落实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有关燃气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日常巡检、节日期间落实值班制度、人员安全培训、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燃气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大防控力度,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持之以恒抓燃气安全管理,从小处着手,防微杜渐,从严管理,在节假日期间要做好值班安排,实行“一岗双人制”,并保障信息渠道通畅,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准备,确保节假日期间燃气运营安全稳定。
下一步,检查小组将结合冬季燃气行业的管理实际,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针对管理薄弱的燃气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同时,要求燃气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是最大效益”的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思想上不能麻痹、工作上不能松懈、管理上不能放松,严格执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确保平罗县燃气安全生产平稳运行。(记者 马正礼)